个人用户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,方可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。用户点击【我要办理运输证】进行许可申请办理。
(一)信息申报
1.管理办法阅读
用户在点击申请办理运输证后,监管平台将进入申办页面,申办人需仔细阅读《办法》,勾选“我已阅读并同意办法要求”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继续办理。
当个人有多辆车时,通过下拉框选择所要申请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车牌号,进行相应的申请。
2.信息录入
申办人所申报车辆必须是申办人本人名下车辆,监管平台将自动显示申办人个人身份信息,如申办人未在个人中心【信息管理】栏目中填写车辆信息,将提示申办人补充填写车辆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相关信息,补充完整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继续办理。
3.信息核对
申办人对照申办车辆机动车行驶证、登记证相应内容,点击【下一步】继续办理。如填报信息有误需要修改,申请人可在个人中心中的【信息管理】栏目进行修改。
4.符合性承诺
根据办法要求,申办人勾选承诺,点击【确认提交】,完成申请。
(二)车辆照片上传
新申请的车辆在【确认提交】à车辆运输证当前申请下,点击上传车照进行车辆照片上传。
(三)许可告知书签收
技术条件审核通过的车辆,须签收行政许可告知书,用户需认真阅读许可告知书内容,确认无误并同意后进行签收并进入下一步。
签收后方可进入下一步,用户也可打印许可告知书,以备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使用。
(四)车辆性质变更
1.用户完成信息申报后,监管服务平台将信息分别推送至有关部门联合审批,自申请提交5个工作日后,用户可在申请页面查看预审核结果。
2.如申办人申请条件符合办法要求,监管服务平台将在提示申办人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【预约出租客运】。申办人可前往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,变更登记为“预约出租客运”。
(五)终端信息补填技术条件审核通过的车辆,在签收许可告知书后,通过点击补填终端信息按钮来填写终端信息。
填写无误后,点击确认提交按钮进行保存即可,保存后,系统会生成一个终端通讯ID号,用户通过系统生成的终端通讯ID号,前往厂商处进行终端安装及测试。
(六)证件发放
申请人在车辆获证以后,申请人须前往市交通运输委行政服务窗口(市公共交通局)提交纸质彩色证件照片(白底,尺寸:90mm×62mm)。在申请人提交纸质彩色证件照片(白底,尺寸:90mm×62mm)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。申请人根据之前所选的证件申领方式获取纸质证件。
(五)证件管理
申办人在取得运输证后,可登陆平台,对证件进行管理,包括根据办法要求进行变更、延续、终止等。